共识:集体性基础


译文。

构建可靠的大规模共识,是我们作为人类,现在所面临的最重要也是最艰难的任务。本文主要目的是,建立有用方式,思考共识,更好了解其缺陷,找到用以构建共识的成功策略。

什么是共识?

我将共识定义为一群人的可靠集体意向(reliable collective intention),这群人基于一个特定概念或计划,展开支持(uphold)和行动。

为更好理解以上定义的范畴,看几个共识的例子。

  • 有一种共识是,特定类型的长方形纸张共识,这种纸张具有一定价值。这是货币和经济交换概念的基础。
  • 有一种共识是,除少数特定情况外,美国国会多数票通过的一项规则,成为美国的一项法律。 有一项法律(共识)认为谋杀是一种犯罪行为,警察有权使用暴力来预防及惩罚它。
  • 有一种共识是,“狗” 这个词指的是某种家畜,衍生自另一种被共识称为“狼”的野生动物。在西班牙语国家,同样的动物被共识称为“perro”。
  • 有一种共识关于,一英寸单位所代表的长度。同样,通过共识,一英尺代表 12 英寸。
  • 有一种共识是,我们向右行驶,红灯的意思是“停”。
  • 有一种共识是,关于划定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的边界,例如,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边界。对于这一特定边界,土著莫霍克族( indigenous Mohawk Nation)有不同共识,在这个不同共识中,土著莫霍克族被认为是一个“跨边界”国家( “cross-border” nation),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边界,在以上国家国家间,indigenous Mohawk Nation 可以不受限制地通行。
  • 一起到国外旅行的朋友群体中,他们对旅行日期和地点达成共识。

这些例子,描述了适用于特定人群的情况,概念及法律。尽管其中许多服务于一个有用目的,但没有一个是通用、不可变或内在固有的(universal, immutable, or inherent )。在实践中,共识指人们所实施的规则或行动,它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协议(social agreement)。

一些例子提到的一种共识,通常指一种“社会习俗”( social convention)。习俗定义为,一群人反复执行的行为(如驾驶)或感知(perception)(如货币)。习俗的重复性质,使其成为一种特殊的共识行为。我们将很快会看到,重复以及一次性情况,其低层动态(underlying dynamics)相同:它们属于相同的普遍现象,我称之为集体(collectivity)。

从这些例子,我们也可看出,共识与普遍协议( universal agreement )非常不同。我们可能会承认,使用英寸来测量距离,但我们绝不同意我们应该这样做,因为度量系统被普遍理解为更适合于工程任务。同样,我们确实对我们制定的法律达成了共识,但除非 100% 投了赞成票,有一些人显然有不同意见。

共识行动意味着共同行动(Acting by consensus means acting together)。我们以共识行动,因为行为方式与他人一致,即使我们认为这种行为方式是坏的,这也是有好处的——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我们收获了协调行动( coordinated action )的好处,避免了单独行动带来的风险和缺陷。

协调行动是所谓的协调问题( coordination problems )的答案。协调问题是指,人们必须以相应方式采取行动,以达到单独或不协调行动者所不能获得的一些共同好处。显然,多人协调行动可以移动一件大家具,建造一个大型建筑物,狩猎大型动物,保护彼此不受敌人攻击等。没有协调,这些任务都不可能完成。

当我们一起行动时,我们会去承担一些危险或成本高昂的任务,我们明白,协调行动,将减少风险和成本。例如,当我们捕猎大型动物时,我们会面对面地接触它——这只能是在一个组织良好的群体中,才是一种安全的情况。如果不与其他驾驶员协调,以每小时 80 英里的速度开车非常危险。

由于这些风险,只有当我们相信其他人将执行协调活动中属于他们的一部分时,我们再采取行动,这对于我们,才是安全的。但其他人也是如此,他们必须在行动之前确信我们也将协调行动。同时,也只有当我们某种程度上知道,他们对我们有确信时,我们才能确信他们。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论点可以无限延伸:我必须确信你确信我确信……我们将采取行动(I must be sure that you are sure that I am sure that… we will act)。

这是达成共识的可靠集体意向(reliable collective intention)。可靠(Reliable)指,我们对他人行动意向的确信,行动是否足以应对风险。集体(Collective)指,层层叠叠的“我确信他确信她确信......我们会这样做”(“I believe that he believes that she believes that … we will do this”)。这是适用于意向的常识博弈论概念(the game-theoretical concept of common knowledge, applied to intention)。

集体(Collectivity)非常复杂,值得深入研究。来看一些例子,什么是集体现象。

协调攻击问题(The coordinated attack problem)

计算机协议形式化分析相关文献,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如 Reasoning About Knowledge by Fagin, et al 所述:

一支军队的两个师,分别由两位将军统帅,驻扎在俯瞰山谷的两座山顶上。在谷中等待的是敌人。显然,如果两个师同时攻击敌人,他们将赢得战斗,而如果只有一个师发动攻击,它将被击败。因此,除非他绝对确定对方会与他一起进攻,否则两位将军都不会进攻。特别是,如果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将军不会发起攻击。第一师的将军希望协调同时发起攻击(在第二天的某个时间)。将军们只能通过信使进行沟通。通常情况,信使从一个营地到另一个营地需要一个小时。但是,他有可能在黑暗中迷路,或者,更糟的是被敌人俘虏。幸运的是,在这个特别的夜晚,一切都很顺利。他们需要多长时间来协调一次攻击?

随后分析:

假设 A 将军送来的一个信使,向 B 将军发出“黎明进攻”的信号,B 将军应该进攻吗?虽然信号实际上是发出去了,但 A 将军却没有途径知道这个信号是否发送出去了。因此,A 必须考虑到 B 可能没有接收到信号(如果 B 没有接收到信号,B 绝对不会发起攻击)。因此,鉴于 A 处于以上认知状态,A 不会发起攻击。知道以上,并且不愿意独自冒险发起攻击,B 不能仅仅基于接收到 A 的信号而去发起攻击。当然,B 可以尝试通过让信使返回到 A 来确认事项。想象一下,信使再次成功到达并传递了确认。当 A 收到此确认时,他能发起攻击吗?此处 A ,与 B 收到原始信号时所面临的情景相似。这一次 B 不知道信号是否送达。由于 B 知道,如果没有接收到确认, A 将不会发起攻击,只要 B 考虑到有可能 A 没有接收到确认,B 就不会发起攻击。因此,在 A 确信 B 知道确信信息已送达之前,A 不会发起攻击......

作者的论点引出了“共同认知”( common knowledge )的概念。共同认知是这样一种状态——在这个共同认知中,一组行为者知道一些事,知道另一些人知道这个,知道另一些人知道另一些人知道这个......无限。在目前情况,共同认知被证明是协调发生所必需。

因为认知(knowledge) ( 或者更广泛地说是信息 ) 是计算机科学主要关注领域,所以共同认知(Common knowledg)产生于计算机系统研究。在人类活动协调中,谈论期望和意向更为恰当。

意向和期望是相关的。期望是一种信念形式——某些行动将由另一个人执行。意向可以看作是对自己施加的期望。

集体期望和共同(集体)认知密切相关。在战争中,对共同情况的“共同认知”使得将军们需要共同意向和期望。摧毁敌人的共有已知意向,使共识达成。

协调攻击问题表明,为了达成共识,各方必须使用具有特定特性的通信方法。现在,让我们看看这如何适用于真实的人。

人与人之间的非语言信号,对于建立人间关系,至关重要。非语言信号具有意义。在面对面交谈中,我不仅在听你说话(也就是说,我知道你在说什么),而且,通过非语言信号,你知道我在听你说话。此外,你不仅在说些什么,还通过非语言信号告诉我你知道我在听。这是“我知道你知道…”的相互暗示,它直接导致我们的意向和认知的集体化(collectivity)。我们对共识的理解,清楚地解释了,为什么非语言信号是且必须如此重要。

当我们最初谈到共识时,我们说这是一个“可靠的集体意向”( “reliable collective intention” )。现在我们看到,一些高风险情况,要求意向要非常可靠。

考虑以下情况。

Alice 和 Bob 是两个组织会议(可能是约会)的人。让我们假设,会议地点位于他们家之间,距离各自一小时路程。一个小时路要走很久,他们都不想到达会场时,却发现另一个还没到场。因此,一个可靠的共识论证类似协调攻击问题分析。然而,一个小时路程并不是最糟糕的事,在这种情况,导致错误协调(mis-coordination )——或者是一个小概率错误协调——是一个可接受风险。

事实上,为了协调这样的会议,Alice 和 Bob 可能会交换一些短信,比如:Alice :“ 9 点在餐馆见面?”Bob:“当然”,Alice :“Cool”。因为短信不完全可靠(其中一个人的手机可能耗尽电量,或一个人可能暂时不查看信息),这只建立了3个层次的间接意向性:Alice 打算来,Bob 知道 Alice 想要来;Alice 知道 Bob 知道 Alice 打算来;Bob 打算来,Alice 知道 Bob 打算来。这远不是一个完美的集体意向,但对于所呈现的情况来说,这完全足够。

如果 Alice 住在加拿大,Bob 住在巴西,他们正准备安排在巴黎开会,情况大不相同。 直观上,我们非常了解这一点,并且很自然地倾向使用更好地支持集体性(允许非语言交流)的通信渠道,如电话交谈或视频聊天。如果被迫使用一个不可靠的基于文本的系统,我们将不得不进行更长对话。这是因为我们知道(再一次,直观地),为了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目前相当大的失败风险,建立协调,必须建立更大程度的集体性( collectivity )。我们可以通过增加我们之间来回交流的次数,来做到这一点。

驾驶、语言和社会公约(social convention)

David Lewis 写了一篇关于社会公约的深入研究。当人们面临多重解决方案的重复协调问题时,就会产生 Social convention per Lewis。

考虑驾驶中所需的协调性。不管我们选择往哪一边开车,只要我们一起选择。一旦选择成立,我们所需要的就是坚持下去,以便成功协调继续。

语言是同样现象的另一个例子。人们必须指定一个特定词或习语,来表示我们所面对的每一种事物。考虑到我们的生理性,人类的发声系统可能发出很广泛的声音集。从这个集合中,我们必须一起选择一个或几个声音,来表示我们所生活的物质世界的每一个重要特征。因此,语言是大量协调问题的集合,每个问题都有大量可能的解决方案。

语言是协调问题解决方案的事实,意味着,我们可以在没有通信的情况下进行协调。事实上,如果情况并非如此,那么我们将首先采用什么样的沟通方式来协调我们对语言的使用?(The fact that language is a solution to a coordination problem implies that we can coordinate without communicating. Indeed, if this were not the case, then what means of communication would we use to coordinate our use of language in the first place?)

Lewis 写道:

Schelling 已经对这样的协调问题进行了实验—— 在其中,代理(agents)不能进行通信。受试者 ( subjects ) 只知道他们对问题有共同理解——例如,他们可能会得到指示,描述他们的问题,并说明每个人都得到相同指示。事实证明,在实验环境中,复杂的受试者通常能很好地解决新颖的协调问题,而无需通信。他们试图寻求一种某种程度显著的( salient )协调平衡:在某些明显方面,它显得与众不同。它不一定非常好,事实上,它可能非常糟糕。它只是在某些方面是独特的,受试者会注意到,期望彼此注意到,以此类推。

如何用显著性 ( salience ) 来解释协调?当他们没有更大的选择余地时,受试者可能倾向于选择显著性作为最后手段。或者他们可能期望彼此有这种倾向,并采取相应行动;或者,他们可能期望彼此相互期待彼此有这种倾向并采取相应行动,并据此采取行动; 以此类推;或者,更可能的是——可能是混合情况。他们的第一阶和更高阶期望倾向选择显著( salient )作为最后手段,这将是一个期望一致的体系,能够在显著平衡下产生协调。

如果他们的期望确实产生了协调,那么是否有人真的会选择显著作为最后手段,这并不重要。

因此,即使是在一个新协调问题中 —— 极端情况下 —— 代理人(agents )有时也能在不通信的情况下,获得他们所需要的一致期望( concordant expectations)。一个更容易、更常见的情况是,在无通信的情况下,一个熟悉的协调问题,在这里,代理人的相互期望来源是先例:了解过去,解决他们目前的协调问题。

先例可视为一种集体现象(collective phenomenon)。事实上,如果我们成功地协调过一次,这个事实就变成了集体(共同)认知: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我们已经成功,并且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我们已经成功,以此类推。这本身还不足以形成维护一个公约(共识)的集体意向。毕竟,一些过去众所周知成功行动,并不一定能够转化为未来意向。然而,Lewis 指出,我们作为人,有一种遵循先例的倾向。如果我们倾向于“重复导致成功”的协调行动,并假设其他人也这样做,其他人认为我们这样做了,那么我们就有了一种机制,将过去先例转化为未来意向。我把这种机制称为集体倾向( collective tendency )。

这里的集体,再一次指一种方式,以这种方式,认知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指一种趋势),被每个人认知为“持有”,“被认知为持有”这事众所周知,等。遵循先例的倾向必须是集体的,以便群体在反复面对相同情况时,可靠地重复行为。

竞争

我们要研究的最后一类协调问题是,参与者之间存在某种竞争的情况。当协调问题的不同解决方案有利于不同参与者时,就会产生竞争。

比如,一群人参与一个建筑项目。每个人都被赋予一个角色,如运送水泥、砌砖、测量、挖掘等。项目的性质使每个人都必须扮演一个不同角色。在没有人真正铺设砖块的情况下,却让两个人人带上建筑材料,这没有意义。分配角色是一个协调问题,有许多不同可能的解决方案。然而,角色在他们所需工作量上有所不同。搬砖比铺砖费力,这些比测量更费力。因此,虽然所有参与者的主要动机是完成项目,但每个人都有一个边际偏好,以减少体力劳动。

这种类型的协调问题,是构建可靠的集体意向(共识)最困难的地方。在这些情况下,总是存在一类参与者,他们发现自己相对于其他人处于不利情况。有一个可靠的集体意向,要求这些人加入共识,并且,除此之外,他们被知,已加入共识,再者,”他们被知道他们加入共识“众所周知,依此类推。当这种结构的深层缺失时,会发生共识失败。

假设一个团体正在进行大型狩猎游戏,并且必须分成两个小组:追逐者和伏击者。假设,追逐相对安全,伏击更危险。由于相对较高的风险,那些担任伏击角色的人可以说处于不利地位。他们可能完全愿意承担风险并从事这项工作,但在追逐者知道这一点之前,他们的任务承担了巨大风险——耗费体力劳动,却无好结果。

这些例子说明一种普遍情况——“彼此之间各不同意最好结果是什么”的各方之间,需要达成共识。存在分歧的情况下,保持共识是治理的目的。就司机的情况,治理以停车标志和我们共同遵守的规则的形式呈现出来:最先到达十字路口的人先走。在其他情况下,治理过程需要一个众所周知的被社区所接受的权威——一个可以告知人们接受大风险或重大缺陷的权威。

总结

集体是个人认知和团体行为之间的桥梁。即使我期望,相信,坚持或重视 X ,只有当它获得团队成员之间(我相信,你期望 X )更深层次的一致认知,它才会成为一个集体期望,信念,规则或价值。这种集体财产可应用于各种认知状态。它允许独立代理人对群体的其他成员的未来行为形成信念,这个信念,在此指可靠期望。能够准确评估他人意向,减轻了独自行动的风险和开支,从而使他们能够协调行动。

通常,集体状态以一种被普遍接受的协调因素的形式出现。有很多种这样的因素:文化态度,社会习俗,个人权威等。然而,在所有情况下,对这些因素的集体认知,是集体行为的必要元素。对一个可观察的外部协调因素的集体使用,允许人们独立地做出相互依赖的选择。

在几乎所有情况下,我们都认为,协调因素是外在于我们自身的。在文化信仰体系中,有无数这样的例子,人们把祖先、上帝、星星或自然力量称为对群体有权力的外部参与者。但是,我们也可以在现代社会态度中看到这一点,我们通常认为控制社会的权力是外部的,是这种或那种“他们”。 人们常常将集体协调因素称为“事情所处的方式”( “the way things are”)或“我们做事的通常方式”( “the way we always do things”)。

这种外部化,往往是研究和理解群体行为的一个关键谜团,这些群体行为,有时似乎是非理性的,不必要的,甚至对一个群体来说,是不利的。然而,发生的事情是,我们都相信某件事,并且知道我们相信它,这使“某物”成为一个协调因素。我们认为这些因素非常重要,因为它们让我们一起行动。任何偏离这种信仰所产生的共识的人,都会招致实际或可预见的独立行事风险。为了改变这种行为,我们必须一起改变它们,但同时,这几乎不可能。这是改变现有社会结构如此困难的主要原因。

我总结了一些集体现象的例子。这些是我们用于在各种情况下达成共识的态度,信念和动力。

  • 文化神话、信仰和态度是众所周知的。他们是文化性的,意味着我们预期每个人都支持他们,预期每个人都预期每个人都支持他们,等。
  • 生物学上的态度。对痛苦、快乐和死亡的态度,我们理所当然地预期每个人都有,预期每个人都预期每个人都有,等。
  • 心理态度和反应。我们所期望成为集体性的态度和倾向。这种倾向的一个例子是,重复已知行为,这种已知行为已被视为构建社会规范的主要因素。
  • 信任是一种集体现象。当受信任者知道这一点,并预计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时,信任才有意义(Trust is only then meaningful, when the one being trusted knows this and expects everyone to know this)。
  • 社会力量是集体的,如果知道整个团体都尊重它,并且“知道整个团体都尊重它“被众所周知,这个集体的社会力量才有意义。非集体力量仅仅是力量,而且极端有限且成本高昂。
  • 与权力相关的是领导力。在最原始形式中,领导力仅仅是这样一种情况,即由单个个体做出的决策,被集体性地认为是共识,比如在一个等级制度组织中的共识。

我们将共识视为,一群人能够协调行事的状态。共识作为一种方式——通过普遍协议(universal agreement),让群体决策可成为原生性地被视为更广泛理解的特例( Consensus as a way to make group decisions through universal agreement could be naively regarded as a special case of this broader understanding )。然而,我们看到,普遍协议(universal agreement )甚至可能不会导致行动共识。相反,群体行动所需的是集体意向(collective intention)(另请参阅

我们实现集体意向性的方式,通常看起来是非理性或反直觉的。了解集体状态的本质,有助于我们更有效地思考这些复杂情况。

原文:https://blog.coinfund.io/the-consensus-series-part-i-the-basics-of-collectivity-a11d76ff4d5d
作者:Aleksandr Bulkin
编译:Mitta蓝 @ 币未来 biweilai.com